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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6日

二建工程法规2Z20102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考点精讲

2Z20102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2014单;2015单)

一、项目经理部

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组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二、项目经理

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上的管理者。

是岗位职务,是委托代理人。

【习题】

1、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质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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