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Course 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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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如国际会计师,简称AIA,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至2010年底累计有15.8万人取得了全科证书。
(1)主考单位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注册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3)不予注册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4)注册后管理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5)证书管理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 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6)注册材料
一、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 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报名时间
注册会计师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每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4月份
注意事项
1、根据中注协的要求,只要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的都能报考注册会计师(CPA)。而且如果是当年专科毕业当年报考的,需要开证明到报名现场确认的(一般是地级市的财政局)。如果是本科生,好像可以在大三下期那年报考,但也要学校开证明到现场确认的。
2、注册会计师不是职称,不需要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专科毕业生都可以报考;在报考当年起算的5个滚动周期(一年为一个周期)内第 一专业阶段考试(共6科: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审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通 过后可以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从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的次年起算在5年内必须**综合阶段考试,不然专业阶段合格证就作废了,需要从头再来。
咨询电话【廖老师】:138613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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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University Profile
驰宇教育
驰宇教育介绍
驰宇教育成立于2008年,在学历及职业教育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秉承着坚持教育育人的原则,为广大学生提供学历及职业资格培训等服务。总部坐落于江苏省南京,成立之初,受到了老一辈教育工作者的支持与关爱,“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老一辈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情怀和工匠精神也在深深的影响着驰宇教育的全体教职员工。
追求利润是企业的最终目的,而作为教育类的企业,在市场规模和教育本质两者之间,驰宇最终选择了回归教育本质,在学历教育及职业教育培训深耕细作!从此驰宇确立了“教育质量第 一、市场规模第二“的核心思想!截止目前为止已经为数万江浙沪的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大事件
直营分部覆盖江苏省内众多城市,省内专用办公及教学场地超过5万平米。
2008年
在南京成立第 一家驰宇培训学校
2010年
苏州驰宇校区成立
2011年
常州驰宇校区成立
2012年
宿迁驰宇校区成立
2013年
徐州驰宇校区成立
2014年
昆山驰宇校区成立
2015年
安徽驰宇校区于合肥成立
2016年
连云港驰宇校区成立
2017年,驰宇涉足中K12培训,研发最 强大脑的教学培训体系,让更多的中小学生能灵活记忆,快速记忆,永久记忆。
2018下半年
开办南通及扬州两个学习中心
驰宇教育业务
我司业务类型主要包括面授培训,网络远程教学,各类学历及职业教育培训辅导等。成立至今,驰宇教育先后成立了学历、教师、建工、医药学、考研等十余个考试项目院,与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多个高校合作,拥有近300名专业专职授课教师,为面授和网校学员提供各种培训课程。
作为一家自主创业的学历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自创建以来,驰宇教育的业务领域逐步覆盖国家及江苏各个省市考试,以及学历类考试、考研、MBA/MPA考前辅导、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多个培训领域。
做教育培训的领航者,构建专业型教育培训平台
为有理想,有目标的,有需求人提供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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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宇愿景使命
驰宇服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