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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资格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2日

主管药师资格证相关政策

护士资格考试培训班

搜集了有关主管药师资格证考试的相关政策内容,请考生参考:

参加初级药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主管药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考生们熟知此三项规定,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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