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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3日

2017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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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计划生育政策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公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3.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组织机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5.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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