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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中的补贴是否纳税

分类:会计实操 | 更新时间:2022-11-28| 来源:转载

工资中的补贴是否纳税

补贴、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其性质决定:

(1)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需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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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

(1)生子女补贴;

(2)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

(3)儿补助费;

(4)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内规定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需要交税吗?

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需要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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