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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申请的通知

分类:研究生 | 更新时间:2023-02-21| 来源:转载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申请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等工作的通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定于2月21日上午12点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成绩。

二、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对有异议科目的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没有异议的科目不提交。填写时请注意申请复核的科目与成绩对应,切勿将其它科目成绩作为所查科目成绩提交。申请仅限考生本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填。复核程序如下:

1.受理时间及方式:考生在3月2日17:00点前将申请材料附件《统考(联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2)。复核统考(联考)成绩申请表与我校自命题成绩申请表务必分别填写,电子版发至邮箱:见官网 。不受理现场、微信、电话等其它形式的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复核范围:除涉及试题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属于复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3.复核答复

属于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将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的相关信息在3月3日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1.nm.zsks.cn/yzjf/)查看复核结果。

属于我校自命题科目的,复核成绩结果通过电话、短信告知考生本人。

三、其它事项

考生提交初试成绩复核申请后,经过规定程序组织专人复核后,无论复核成绩比原公布成绩增加还是减少,均以复核后的成绩为准。

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以便告知。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统考(联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成绩复核申请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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