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执业药师培训
来源:教育联展网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8-06-13
注:国家考试规定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课程安排:校区地址上课时段 徐汇校区周日全天 全程辅导免费提供所有教材与资料;本次考试没**者,达到一定出勤率可免费重读。浦东校区 周六全天闸北校区一、三、五晚班 闵行校区二、四、六晚班
报名所需材料:
1、需持身份证、学历**复印件、一寸蓝底近照2张
咨询地址及电话:
闸北/普陀校区:上海市汉中路188号
徐汇/黄浦校区: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10号
电话:15000411174
国家政策文件:
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执业药师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规划纲要提出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健全执业药师管理制度,增强执业药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为执业药师是公众健康的守护者。
辅导对象:
1、全市各大医院以及连锁药房在岗人员
2、制药企业在职人员,以及医药公司销售代表等
3、非药学专业毕业生有志于从事医疗工作的学员
辅导对象:
1、全市各大医院以及连锁药房在岗人员
2、制药企业在职人员,以及医药公司销售代表等
3、非药学专业毕业生有志于从事医疗工作的学员
辅导课程:
(药学)执业药师 |
(中药学)执业药师 |
题型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客观题 |
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