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解题方法,横扫高频考点,直播带学,夯实基础
学习人数:2359
立即试听全面攻克五大学科重要考点,学懂吃透,牢固掌握
学习人数:8956
立即试听学会解题方法,熟练真题,轻松跨越考研数学平均分
学习人数:7859
立即试听考研题型专题精讲 ;真题精讲精炼;写作批改
学习人数:6329
立即试听法硕培训辅导班 现在考研的学生与日俱增,大家都想随时随地就能学习从而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能力,考试过关。在这里我觉得新东方在线网课是非常好的选择!网课课程丰富,学习时间灵活,给人很大的便利。同学也可以货比三家,这有课程试听你可以先了解下。 新东方考研课程试听,请点击这里
新东方在线网课 ——是国内首批专业在线教育网站之一,依托新东方强大师资力量与教学资源,拥有中国先进的教学内容开发与制作团队,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个性化、互动化、智能化的卓越在线学习体验。课程涵盖出国考试、国内考试、职业教育、英语学习、多种语言、K12教育等6大类,共计近3000门课程。目前,新东方在线网站个人注册用户已逾2000余万,移动学习用户超过5000余万更是培训各方面的佼佼者。
选择一个好的考研网校很重要,但其中也离不开自身的努力,这里小编为大家摘录了一些考研相关知识点,方便考生学习:
法律硕士民法预热辅导
第二节 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转移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特征:首先,抵押权是一种约定担保物权,其内容为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其次,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为担保的特定财产,该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某种财产权利。再次,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最后,抵押权具有追及性。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抵押权人可以行使追及权;继续实行抵押权。
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比如:甲从银行借款100万,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房屋价值也是100万,若甲还了90万,还欠10万。10万元仍以整个房屋来担保,而不是以房屋的十分之一来担保,考试大。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重要)包括;(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比如医院的救护车、班车不可以,医院院长的专车可以);(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生效主义)。除此之外的财产,采取当事人自愿原则,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对抗主义。比如:甲把自己的音响抵押给乙,但未办登记手续。后又将音响卖给了丙。此时乙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抵押合同有效,转让行为无效。)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抵押权的效力不仅及于原抵押物,而且及于抵押物的从物及从权利、抵押物的附合物、孳息和抵押物的代位物。
抵押权人的权利包括:①抵押权保全权②抵押权处分权③优先受偿权。
在实现抵押权时,如果同一抵押物上存在数个抵押权,则其受偿的顺序是:(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于执行权。
举例:甲企业破产,有债权人乙、丙、丁,甲企业的财产一共是100万,甲借了乙50万,丙50万,丁100万,丁的债务中有80万是甲有房屋作了抵押并登记。甲宣告破产后的100万,首先要满足破产的费用,然后是工人的工资、保险金。这些是优于抵押权的(所以不能说抵押权优先于一切债权)。接着才是丁的抵押权,最后是对乙、丙、丁按比例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担保法》第40条及《物权法》第186条均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一规定,确立了“禁止流押契约(条款)”的规则。比如:甲欠乙10万元,甲将手表抵押给乙,两人约定一旦债务到期而乙未还钱时,手表归乙。这种约定无效,流质契约之禁止。当债务到期,而乙还不起钱时,双方再约定甲把手表抵给乙,此时是有效的。
额抵押(△07新增,重要):是指在预定的债权额限度内,为担保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清偿而设立的抵押。
额抵押的特征是:(1)所担保的债权的不确定性;(2)适用范围的限定性;(3)非从属性。额抵押不以某一特定债权的存在为条件。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额抵押权不得转让。抵押期间某一具体债权消灭,额抵押权并不因此消灭。
抵押权因下列原因消灭:(1)主债务履行;(2)抵押物灭失(是不是与物上代位权矛盾呢?不矛盾。若抵押物没有代位物,此时抵押权消灭。若有保险金或赔偿金等代位物,则适用物上代位权,抵押权不消灭。);(3)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4)抵押权实现(拍卖、折价);(5)抵押权人抛弃抵押权;(6)其他原因。
质权与抵押权的本质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
新东方在线考研培训班 早备考效果佳 好成绩水到渠成
6+1轮长线备考
专为基础薄弱者研制
系统规划轮次,落实学习效果
100小时 品质课程
12年品质保障,直录播科学配比
从基础起步到点睛预测
大牛师资集结
10年平均教龄,每分钟课程有干货
用经验带你"上岸"
配套核心资料
6层细致打磨,完美契合课程
内部专享提分秘籍,满足备考全程所需
2大答疑通道24小时待命
24h内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可多次追问直至弄懂
10年真题带练
大纲标准考点 近10年真题精讲
紧扣命题随讲随练,提升解题能力
新东方在线法硕老师简介
他们教过的人都成了考神、学霸,听他们的课,"逆袭"的不止一次考试,更是你的人生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陈老师有多年的考研法硕辅导经验,尤其精通法硕综合课程,陈老师幽默风趣、充满激情的授课方式深受广大考生喜爱,独创性的学习方法、复习理念让无数考生受益匪浅。
免费试听:
刘校逢,新东方在线法律硕士刑法学主讲老师,具有十多年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熟悉考试的命题特点、命题思路、命题规律,能够准确把握考试的重点、难点、考点。授课风格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通俗易懂,深受广大学员喜爱,被学生亲切的成为"刑法皇叔"。
免费试听: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自2008年始讲授全国法硕联考民法专业课程。授课重点突出,生动风趣,融民法学习的科学性、实战性和趣味性于一体。
免费试听:
新东方在线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主讲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课程风格课程风格逻辑严谨、重点突出、考点鲜明,让同学利用最短的时间快速掌握宪法学考查要点。
免费试听: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14年英语教学经验,先后主讲新概念英语、高考、四级、六级、考研、专四、专八、翻译硕士、BEC、托福、雅思等各项课程。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写作畅销书)、《英语高分写作字帖》系列、《十天搞定英语词汇》系列等。
免费试听: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集团优秀教师,北京新东方学校优秀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教师培训的经验,尤其擅长帮助同学们补充基础英语的功底。主讲考研英语语法,授课时注重将兴趣和实用贯穿始终,让同学们感受到英语其实很简单有趣,同时又明确地帮助大家了解怎么样与考试和实践相结合。
免费试听:
新东方集团十大演讲师冠军,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梦想之旅"讲师团成员,多次与俞敏洪老师同台演讲,人民网教育频道、腾讯网教育频道特邀专家。现任新东方教学培训师以及新东方在线考研阅读、大学英语四六级听力、考研复试口语听力等主讲教师。
免费试听:
新东方在线日语主讲老师。新东方集团第一个日语教学项目"集团培训师"资格获得者。新东方集团杰出教师。南开大学日语系毕业,曾代表南开大学公派日本留学。多年致力于日语初中高级以及各类日语考试的教学研究,在考研日语研究上也经验颇丰。主编、参编著作如下:《日语能力考试1级文字词汇详解》;《大家说日语》1-6册系列教材;《新日语能力测试N1语法》等。
免费试听:
热门文章
法硕考研专业课视频 目前,市场上的考研机构还是非常多的,对于
07月26日法硕非法学强化视频 考研辅导班最重要的就是他们的课程体系和师
07月26日在职法硕英语培训 考研机构有很多,怎么评判好不好,可以从老师
07月26日法硕专业课培训班在考研培训班的选择上,把握两个原则即可:"没
07月26日法硕民法辅导 目前,市场上的考研机构还是非常多的,对于有意向
07月23日法律硕士考研网校 考研辅导班最重要的就是他们的课程体系和师资
07月23日法律硕士基础课程视频 考研机构有很多,怎么评判好不好,可以从
07月23日法律硕士辅导学校在考研培训班的选择上,把握两个原则即可:"没
07月23日非法学法律硕士培训 目前,市场上的考研机构还是非常多的,对于
07月22日法硕视频网课 考研辅导班最重要的就是他们的课程体系和师资力量
07月22日法律硕士专业法学网课 考研机构有很多,怎么评判好不好,可以从
07月22日法律硕士视频课推荐在考研培训班的选择上,把握两个原则即可:"
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