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考研网校 > 法律硕士 > 深圳法律硕士考试培训

热门课程

深圳法律硕士考试培训

深圳法律硕士考试培训 现在考研的学生与日俱增,大家都想随时随地就能学习从而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能力,考试过关。在这里我觉得新东方在线网课是非常好的选择!网课课程丰富,学习时间灵活,给人很大的便利。同学也可以货比三家,这有课程试听你可以先了解下。 新东方考研课程试听,请点击这里

新东方在线网课 ——是国内首批专业在线教育网站之一,依托新东方强大师资力量与教学资源,拥有中国先进的教学内容开发与制作团队,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个性化、互动化、智能化的卓越在线学习体验。课程涵盖出国考试、国内考试、职业教育、英语学习、多种语言、K12教育等6大类,共计近3000门课程。目前,新东方在线网站个人注册用户已逾2000余万,移动学习用户超过5000余万更是培训各方面的佼佼者。

选择一个好的考研网校很重要,但其中也离不开自身的努力,这里小编为大家摘录了一些考研相关知识点,方便考生学习:

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要点

物上请求权

  (1)概念

  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上请求权,有时亦称为物权的请求权。

  (2)物上请求权的性质。

  A.物上请求权是请求权。

  a、行为请求权:是物权人请求特定的人(妨害物权的人)为特定行为(除去妨害)的权利

  b、独立的请求权:它不以对物权标的物的支配为内容,故不是物权的本体,而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请求权。

  c、作为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与债权有类似的性质,因而在不与物上请求权性质相抵触的范围内,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如过失相抵、给付迟延、债的履行及转让等。

  B.物上请求权是物权的效用。

  它以恢复物权的支配状态为目的,在物权存续期间不断地发生。

  C.物上请求权附属于物权。

  (3)物上请求权的行使。

  A.意思表示方式

  物权受到妨害后,物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包括请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例如,甲的汽车发生故障,停在乙的门口,挡住乙的通道,甲有义务排除妨碍,乙有权直接请求甲排除妨碍。

  B.提起诉讼

  物权人在其权利受到妨害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其物权的存在或采取其他的保护措施。实践中一般都是物权人在直接向侵害人提出请求未得结果,仍不能实现和保护其权利时,才依法请求法院裁判,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4)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

  物权人在其标的物受到损害,例如甲的汽车撞坏了乙的房屋时,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这是一种债权请求权,又称为损害赔偿请求权。这种请求权不是直接以物权的存在为前提,而是以物权受到侵害后产生的物权人与侵权人间的债权关系为前提的。

  物上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可混为一谈。物上请求权旨在恢复物权人对其标的物的支配状态,从而使物权得以实现。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目的在于消除损害。它是在不能恢复物的原状时,以金钱作为赔偿,补偿物权人受到的财产损失。基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须是实际上受有损害,即标的物价值的减少或灭失物上请求权则不以此为要件。

  在物权因他人的违法行为受到妨害时,如果有标的物的实际损害,可以同时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故物上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可以并存的。
 

点击阅读全文

专业考研老师在线答疑

13365

-考研问题已解答-

我要提问
全程班 直通车

新东方在线考研培训班 早备考效果佳 好成绩水到渠成

新东方在线法硕老师简介

他们教过的人都成了考神、学霸,听他们的课,"逆袭"的不止一次考试,更是你的人生

法硕老师英语老师日语老师
  • 陈璐琼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陈老师有多年的考研法硕辅导经验,尤其精通法硕综合课程,陈老师幽默风趣、充满激情的授课方式深受广大考生喜爱,独创性的学习方法、复习理念让无数考生受益匪浅。

    授课内容法理学、法制史
  • 刘校逢

    刘校逢,新东方在线法律硕士刑法学主讲老师,具有十多年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熟悉考试的命题特点、命题思路、命题规律,能够准确把握考试的重点、难点、考点。授课风格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通俗易懂,深受广大学员喜爱,被学生亲切的成为"刑法皇叔"。

    授课内容刑法学
  • 杨长庚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自2008年始讲授全国法硕联考民法专业课程。授课重点突出,生动风趣,融民法学习的科学性、实战性和趣味性于一体。

    授课内容民法学
  • 安丽娜

    新东方在线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主讲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课程风格课程风格逻辑严谨、重点突出、考点鲜明,让同学利用最短的时间快速掌握宪法学考查要点。

    授课内容宪法学
  • 王江涛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14年英语教学经验,先后主讲新概念英语、高考、四级、六级、考研、专四、专八、翻译硕士、BEC、托福、雅思等各项课程。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写作畅销书)、《英语高分写作字帖》系列、《十天搞定英语词汇》系列等。

    授课内容写作
  • 田静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集团优秀教师,北京新东方学校优秀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教师培训的经验,尤其擅长帮助同学们补充基础英语的功底。主讲考研英语语法,授课时注重将兴趣和实用贯穿始终,让同学们感受到英语其实很简单有趣,同时又明确地帮助大家了解怎么样与考试和实践相结合。

    授课内容语法&阅读
  • 李旭

    新东方集团十大演讲师冠军,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梦想之旅"讲师团成员,多次与俞敏洪老师同台演讲,人民网教育频道、腾讯网教育频道特邀专家。现任新东方教学培训师以及新东方在线考研阅读、大学英语四六级听力、考研复试口语听力等主讲教师。

    授课内容阅读
  • 褚进

    新东方在线日语主讲老师。新东方集团第一个日语教学项目"集团培训师"资格获得者。新东方集团杰出教师。南开大学日语系毕业,曾代表南开大学公派日本留学。多年致力于日语初中高级以及各类日语考试的教学研究,在考研日语研究上也经验颇丰。主编、参编著作如下:《日语能力考试1级文字词汇详解》;《大家说日语》1-6册系列教材;《新日语能力测试N1语法》等。

    授课内容公共日语

考研备考百宝箱解你所惑

考研课程及困惑在线咨询实时答疑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