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环球网校> 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要约的失效
环球网校 造价工程师培训

造价工程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6日

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P31上)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一级建造师培训

二级建造师培训

造价师培训

建设工程教育网

环球网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