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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1日

一建建设工程经济1Z103075 工程量和价款支付的方法讲义

1Z103075 工程量和价款支付的方法

一、工程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工程款的结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按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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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段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二、工程预付款的支付与抵扣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包工包料的工程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2.工程预付款的抵扣

(1)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

(2)从未完成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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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计量与进度款支付

(一)工程计量

工程量的正确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前提和依据。

1.工程计量的原则

(1)按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2)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3)对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4)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化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据实调整,正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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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后14天内核对完毕,否则,从第15天起承包人递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实为被批准。

(2)发包人应在批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14天内,向承包人按不低于计量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计量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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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建设安装工程费用的结算

2.工程支付的条件

(1)质量合格是工程支付的必要条件

只支付其中质量合格的部分

(2)符合合同条件

(3)变更项目必须有工程师的变更通知

(4)支付金额必须大于期中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

(5)承包人的工作使工程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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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支付的项目

1.工程量清单项目

工程量清单分为一般项目、暂列金额和计日工作三种。

(1)一般项目的支付

(2)暂列金额

没有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不能进行暂列金额项目的任何工作。

(3)计日工作

只有当工程师根据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指示承包人实施以日工计价的工作时,承包人才有权获得用日工计价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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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

(1)动员预付款

除非投标书附录中规定其他百分比,扣减应从确定的期中付款(不包括预付款、扣减款和保留金的付还)累计额草果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列金额后余额的百分之十(10%)时的付款证书开始;扣减应按每次付款证书中的金额(不包括预付款、扣减额和保留金的付还)的四分之一(25%)的摊还比率,并按预付款的货币和比例计算,直到预付款还清为止。

(3)保留金

保留金是为了确保在施工阶段,或在缺陷责任期间,由于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由业主(或工程师)制定他人完成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保留金的限额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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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索赔费用

支付时间则随工程月进度款一并支付。

(8)业主索赔

这类费用可从承包人的保留金中扣除,也可从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三)工程费用支付的程序

2.工程师审核,编制其中付款证书

工程师在28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全面审核。

(四)工程支付的报表与证书

1.月报表

月报表是指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的核算、结算和支付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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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有以前付款证书中确认的减少额

工程师应在收到上述月报表28天内向业主递交一份期中付款证书。

2.竣工报表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的接收证书后84天内,应向工程师送交竣工报表

3.最终报表和结清单

承包人在收到履约证书后56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按照工程师批准的格式编制的最终报表草案并附证明文件,一式六份。

4.最终付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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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在收到正式最终报表及结清单之后28天内,应向业主提交一份最终付款证书。

5.履约证书

履约证书应由工程师在整个工程的最后一个区段缺陷通知期限期满之后28天内颁发。至此,承包人与合同有关的实际业务已完成,但如业主或承包人任一方有未履行的合同义务时,合同仍然有效。履约证书发出后14天内业主应将履约保证退换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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