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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8日

《法规》重点:安全生产法

1080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四个主要方面做出了规定。

1081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措施、管理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和技术保障措施等。

(1)组织保障措施:

1)保障体系

必须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岗位责任

注意区别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制度)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织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具体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时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对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负责的岗位

1)对安全设施的设计质量负责的岗位(安全设施设计人、设计单位负责;矿山、危险物品,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负责)

2)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负责的岗位(施工单位负责)

3)对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的岗位(验收部门及其难收人员负责)

4)对安全设施的设备质量负责的岗位(检测、检验机构负责)

2、管理保障措施

1)人力资源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物力资源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经济保障措施

1、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2、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4)技术保障措施

1)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管理

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彩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管理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3)对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

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4)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应当登记建档,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对员工宿舍的管理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6)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安排专门人员,对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

7)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管理

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如实告知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以及应急措施。

8)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两个以上生产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可能危及对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法律责任

1)2-20万:不满足资金投入;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5年内不得担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2)2-10万: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当

3)1-5万:非法转让经营项目、场所、设备

4)5万以下:不符合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5)2万以下:未配备合格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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