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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8日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2Z2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考点

(一)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1、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施工现场相关考点)

(1)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限值70分贝,夜间限值55分贝;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3)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2、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1)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2)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

(3)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本文为二建各位考生整理: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2Z2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考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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