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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5日

一建管理教材:1Z206031 单价合同的运用

1Z206030 合同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

1Z206031 单价合同的运用

当施工发包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十分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则可以采用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形式,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如每米、每平方米或者每立方米的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每一个子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该子项的合同单价计算该项工作的应付工程款。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业主给出的工程量 清单表中的数字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工程款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虽然在投标报价、评标以及签订合同中,人们常常注重总价格,但在工程款结算中单价优先,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错误,业主有权力先作修改再评标,当总价和单价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例如,某单价合同的投标报价单中,投标人报价如表1Z206031所示。

投标人报价    表1Z206031


序号
工程分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X
钢筋混凝土
m3
1 000
300
30000
总报价
8100000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单价,钢筋混凝土的合价应该是300000元,而实际只写了3 0000元,在评标时应根据单价优先原则对总报价进行修正,所以正确的报价应该是8100000

(300000--30000)=8370000元。

在实际施工时,如果实际工程量是1500m3,则钢筋混凝土工程的价款金额应该是300×1500=450000元。

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另外,在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作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也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从而缩短投标时间。

采用单价合同对业主的不足之处是,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另外,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的工程量,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因此,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在工程实践中,采用单价合同有时也会根据估算韵工程量计算一个初步的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和签订合同之用。但是,当上述初步的合同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之和发生矛盾时,则肯定以后者为准,即单价优先。实际工程款的支付也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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