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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2日

一建《项目管理》内部讲义: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内容

★★★★★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内容

1Z206025 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

二、合同主要内容

承包商要负责全部或部分的设计,并负责物资设备的采购。

(一)项目总承包的任务

时间范围上,一般可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

工程承包范围看,可包括所有的主体和附属工程、工艺、设备等。

(二)开展项目总承包的依据

以下几个方面:

(1)业主的功能要求;

(2)业主提供的部分设计图纸;

(3)业主自行采购设备清单及采购界面;

(4)业主采用的工程技术标准和各种工程技术要求;

(5)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项目总承包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第3.1款)。

(4)承包人有权根据4.6.4款承包人的复工要求、14.9款付款时间延误和1 7条不可抗力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暂停通知。除此之外,凡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由其自负,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应自费赶上。

(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和(或)延长竣工日期。

(四)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并提供立项文件。

(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关于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五)进度计划

1.项目进度计划(第4.1.1款)

承包人负责编制项目进度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2.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第4.1.3.款)

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提供资料有问题、付款有问题。

(2)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议时间的延误。

(3)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3.设计进度计划(第4.2.1款)

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约定的设计阶段以及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采购进度计划(第4.3.1款)

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

5.施工进度计划(第4.4.1款)

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开工1 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六)技术与设计

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第5.1.1款)

承包人应对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也是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

2.发包人的义务(第5.2.1款)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在设计开始前,提供。

(3)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无法核实资料。

3.承包人的义务(第5.2.2款)

开展工程设计。

4.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第5.3.6款)

5.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组织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第5.3.1款)。

6.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设计文件,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第5.3.2款)。

7.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第5.3.3款)。

(七)工程物资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第6.1.1款)

(1)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类别、数量,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不符合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时,由发包人负责修复或新订货。如委托承包人修复,作为变更处理。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境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工程物资所有权(第6.1.4款)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的工程物资,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并支付了采购进度款,其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

3.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第6.6.2款)

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含承包人负责采购提供的工程物资并受到了采购进度款,及发包人委托保管的工程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部分由承包人无偿移交给发包人,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时除外。

(八)施工

1.发包人的义务(第7.1款)【注意考试问点:是设计还是施工的义务】

(1)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第7.1.1款)

(2)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第7.1.2款)

(3)提供进场条件和确定进场日期(第7.1.3款)

(4)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等和节点铺设(第7.1.4款)

(5)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第7.1.5款)

(6)办理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第7.1.6款)

(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第7.1.7款)

(8)承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第7.1.8款)

(9)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计划确认(第7.1.9款)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后20日内对之进行确认。

2.承包人的义务(第7.2款)

(1)放线(第7.2.1款)。

(2)施工组织设计(第7.2.2款)。

(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第7.2.3款)。

(4)临时用水、用电等(第7.2.4款)。

(5)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第7.2.5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20日前,通知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办并被承包人接受时,双方可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施工过程中需通知办理的批准(第7.2.6款)

应提前1 0日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

(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第7.2.7款)。

(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第7.2.8款)。

举例: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

A.发包人 B.设计分包单位

C.项目总包单位 D.监理单位

【试题答案】A

举例: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会议的费用。

A.发包人 B.设计分包单位

C.项目总包单位 D.监理单位

【试题答案】A

举例: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有义务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

A.发包人 B.设计分包单位

C.项目总包单位 D.监理单位

【试题答案】A

举例:2011年第37题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工作内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查、核准或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

B.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C.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

D.项目总承包单位可自主确定设计人员和设计分包者

【试题答案】C

举例:2010年第58题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下,承包人要完成的工作是( )。

A、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 B、进行并负责工程设计

C、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D、办理项目规划许可证

【试题答案】B

小结:

1Z206025 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内容

6-44发包人与项目总承包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的区别:注意用项目生命周期阶段进行区别。

6-45有关施工进度计划的规定:提交时间、基本要求。

6-46设计阶段有关设计审查会议的组织者、费用承担、参加人、会议纪要等的规定。

6-47工程物资所有权的划分时间节点:运抵现场、工程接收前等。

6-48剩余工程物资的处理:归属。

6-49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的义务: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现场条件和确定进场日期、临时水电、各种批准的办理、障碍资料和障碍处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的确认。

6-50承包人的义务:注意与发包人的区分和划界以及费用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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