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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2日

一建《项目管理》内部讲义:工期索赔的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

1Z206064 工期索赔的计算

一、工期延误

(二)工期延误的分类

1.按照工期延误的原因划分

(1)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

(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3)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

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

按照承包商可能得到的要求和索赔结果划分,工程延误可以分为可索赔延误和不可索赔延误。

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划分

如果延误时间少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没有其他延误事件的发生。

(2)共同延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

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时发生时,可索赔延误就将变成不可索赔延误,这是工程索赔的惯例之一。

(3)交叉延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间重合时,称为交叉延误。

比较交叉延误和共同延误,不难看出,共同延误是交叉延误的一种特例。

二、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一)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主要有:

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

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

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

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

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

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

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一)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CPM)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二)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2.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举例:2012年第59题

59.下列干扰事件中,承包商不能提出工期索赔的是( )。

A. 工程师指示承包商加快施工进度

B. 开工前业主未能及时交付施工图纸

C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D. 业主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工期延误

【试题答案】A

举例:2007年第68题

关于工期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一延误是可索赔延误

B.共同延误是不可索赔延误

C.交叉延误可能是可索赔延误

D.非关键线路延误是不可索赔延误

【试题答案】C

小结:

1Z206064 工期索赔的计算

6-110可索赔延误和不可索赔延误的识别分析。

6-111单一延误、共同延误和交叉延误的识别以及索赔结局的处理。

6-112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中导致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且应支付合理利润的情形。

6-113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责任界定、网络计划分析以及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6-114工期索赔计算方法:直接法、比例分析法和网络分析法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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