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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4日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的义务:

通用条款规定,以下工作属于承包人的义务:

(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属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承包工作范围内包括部分施工图设计任务,则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设计资质等级及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和文件要求(可能属于施工承包人的设计分包人)。

(2)向工程师提供年、(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 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具体名称和时间。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具体的工作位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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