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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8日

王竹梅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分析:质押


知识点:质押

1.质押的概念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

质押对象是动产或权利凭证

质押的方式是转移占有

【难点辨析】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保证种类 抵押 质押
对象 不动产
特殊大型动产
动产
权利
占有方式 不转移占有 转移占有

2.质押的分类(两大类)

王竹梅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分析:质押

【2015年真题】根据《担保法》,不能作为质押担保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股权

C.注册商标专用权

D.专利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方式。质押的对象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选项A属于不动产类,适用于抵押。参见教材P12。

【典型例题】施工企业从银行贷款,可作为质押担保的有()。

A.汽车

B.土地

C.土地所有权

D.支票

E.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担保方式。质押的对象是动产和权利凭证。选项A虽是动产,但属于交通运输工具,属于抵押。参见教材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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