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医学教育网> 2016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政策咨询区
医学教育网 执业医师培训

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7日

2016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政策咨询区

执业医师培训班

2016年公共卫生助理医师的复习工作即将开始,面对即将到来的公卫助理医师考试,2016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们准备好了吗?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相关信息,医学教育网特开设了公卫助理医师政策咨询区,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学员问: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试用有效期是多久呢?

医学教育网回答:报考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的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医学教育网为您整理如下: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点击进入:执业医师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