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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1日

高会考试备考: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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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网校频道提供:本篇为高会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第四章“业绩评价”第三节重点精讲: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本节内容主要介绍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相关知识点】

1.成本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2.收入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3.利润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与内部转移价格

4.投资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重点精讲】: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三)利润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与内部转移价格

1.利润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在评价利润中心的业绩指标时,至少可以有四种选择:贡献毛益、可控贡献毛益、部门税前营业利润、部门利润。

利润中心各指标的计算步骤如下:

(1)贡献毛益=销售收入-变动成本

(2)可控贡献毛益=贡献毛益-可控固定成本

(3)部门税前营业利润=可控贡献毛益-不可控固定成本

(4)部门税前利润=部门税前营业利润-总部分摊的管理费用

2.利润中心业绩评价指标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1)以产品的贡献毛益作为业绩评价依据不够全面,至少某些固定成本是在利润中心经理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而且在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划分上部门经理有一定的选择权。若以贡献毛益作为评价依据,可能部门经理为了提高自己的业绩人为调整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划分标准。

(2)以利润中心可控贡献毛益作为评价依据可能是最好的,它反映了利润中心经理在权限和控制范围内有效使用资源的能力。收入、变动成本以及部分固定成本在利润中心经理权限控制范围内,因而也可以对可控利润承担责任。这一衡量标准的问题是可控固定成本和不可控固定成本的区分较困难。

(3)以利润中心税前营业利润作为评价指标,可能更适合评价该部门对企业利润的贡献,因为有一部分固定成本不在其可控范围内而不适合对利润中心经理的业绩评价。如果要决定该部门的取舍,利润中心分部利润指标则更有意义。

(4)以利润中心税前利润作为业绩评价依据,通常是不适合的,公司总部的管理费用是利润中心经理无法控制的成本。东奥高会频道小编“娜写年华”发布。企业把所有总部管理费用分配给下属部门可能是基于这样一个考虑,那就是提醒下属部门经理们注意:各部门提供的贡献毛益或分部利润必须抵补总部管理费用,否则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就不会盈利。

3.内部转移价格

内部转移价格通常有以下几种:

(1)市价价格

在中间产品存在完全竞争市场的情况下,市场价格减去对外的销售费用是理想的内部转移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内部转移价格,最能体现客观性、公平性,从而被相关的责任中心各方所认可、接受。这一方法广泛应用于企业内部的利润中心,投资中心之间。

(2)以市场为基础的协商价格

如果中间产品存在非完全竞争的外部市场,可以采用协商的办法确定内部转移价格,即内部购销部门管理层通过协商程序所确定的价格。一般情况下,协商价格应以变动成本为下限,但以市场价格为上限。市场价格作为上限的原因,可能在于:

①内部结算价格中不含营销、管理费用等;

②用于交易的中间品数量大,其单位成本相应较低;

③供应方可能拥有剩余生产能力。协商价格往往浪费时间和精力,也可能会导致部门之间的矛盾,部门获利能力大小与该部分谈判人员的谈判技巧有很大关系。

(3)变动成本加固定费转移价格

这种方法要求中间产品的转移用单位变动成本来定价,与此同时,还应向购买部门收取固定费,作为长期以低价获得中间产品的一种补偿。这样做,生产部门有机会通过每期收取固定费来补偿其固定成本并获得利润,购买部门每期支付特定数额的固定费之后,对于购入的产品只需要支付变动成本。

当销售部门有剩余生产能力,且转移定价的目标是满足产品的内部需求时,通常使用变动成本法。由于变动成本相对较低(低于完全成本或市场价格),因此以变动成本作为转移定价基础,有利于促进产品的内部销售(或内部购买)。

(4)全部成本转移价格

这种方法以全部成本或者全部成本加上一定利润作为内部转移价格。以完全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可能是最差的选择,一般只用在无法采用其他形式的转移定价时,才考虑使用全部成本法来制定内部转移价格。

除上述四种单一定价方式外,企业还可能会采用两种或更多的定价方法确定内部转移价格,如以标准完全成本作为购买方的转入价格,而销售方则采用市价法定价,即双重定价法。

从价值链、内部资源高效利用等战略角度,转移定价方法的选择取决于对以下因素的判断:

(1)有没有外部供应商?如果没有,且产品没有市场价格作参考,则转移价格以成本或协商价格为基础确定。如果有外部供应商,则需要就内部供应商的变动成本与外部市场价格进行比较。

(2)内部供应商的变动成本低于市场价格吗?如果不是,则应考虑从市场上进行外购(从价值链角度考虑);如果是,则需要考虑内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及资源利用效率。

(3)内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是否充分利用了?这主要涉及来自内部购买者的订单是否会使内部供应者放弃其他销售机会。如果不是,则内部生产单位应当为内部购买者提供产品,且转移价格介于变动成本与市场价格之间(如协商定价法);如果生产单位的生产能力已充分利用,则需要考虑内部销售的成本节约和生产单位失去销售机会的机会成本。

也就是说,如果内部购买者获得的成本节约大于内部生产者的销售损失,则应当内部购买。

在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上,一般遵循以下策略:(1)对于成本中心之间因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以事先商定的标准成本或预计分配率作为内部转移价格。这一策略的优点是简单、有效,能避免成本中心之间的成本转嫁。(2)对于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之间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则应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没有市场价格的(如中间品),则采用协商定价或成本加成等内部转移价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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