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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05日

高级会计师备考:部门预算管理之中央部门收入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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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实务》第十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处理与内部控制”第一节知识点精讲:部门预算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部门预算管理概述、中央部门预算的编制规程、政府收支分类、中央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中央部门支出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及调整、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本节主要介绍中央部门收入预算编制。

部门预算管理之中央部门收入预算编制

目录:

(一)收入预算的内容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求

(三)收入预算的测算依据

知识点概述:

(一)收入预算的内容

中央部门收入预算来源主要包括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人、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下级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求

中央部门在预测收入预算时,应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遵循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字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

1.项目合法合规。中央部门填列的各项收入,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预计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从2011年起,除学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以外,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其余中央预算外资金全部取消,纳入公共预算管理。

2.内容全面完整。对单位预计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全面考虑,不应在部门预算外保留其他收入项目。

3.数字真实准确。

(三)收入预算的测算依据

中央部门在编制部门收入预算时,应对各项需求和资金来源进行认真测算、分析。

1.明确预算目标。

2.收集相关资料。

3.分析、归集部门预算需求。

4.测算部门预算需求。对部门预算需求应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部分进行测算。

5.测算财政拨款资金需求。部门预算需求先用非财政拨款资金满足后,其缺口部分即为财政拨款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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