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票据的时间
正保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师培训

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2日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票据的时间

初级会计职称

票据的时间(必须掌握)

票据种类 提示承兑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票据权利时效
汇票 银行汇票 见票即付 无需 出票日起1个月 出票日起2年
商业汇票 定日付款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到期日起10日 到期日起2年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
本票 无需 出票日起2个月 出票日起2年
支票 无需 出票日起10日 出票日起6个月
追索权 6个月
再追索权 3个月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不超过6个月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师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