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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8日

高会:利润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与内部转移价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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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为《高级会计实务》第四章“业绩评价”第三节知识点精讲: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其主要内容包括业绩指标设计的原则、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责任中心的业绩报告。本节主要介绍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之利润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与内部转移价格(1)

目录:

(一)成本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二)收入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三)利润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与内部转移价格

(四)投资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讲解:

(三)利润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与内部转移价格

1.利润中心的业绩评价指标

在评价利润中心的业绩指标时,至少可以有四种选择:贡献毛益、可控贡献毛益、部门税前营业利润、部门利润。

利润中心各指标的计算步骤如下:

(1)贡献毛益=销售收入-变动成本

(2)可控贡献毛益=贡献毛益-可控固定成本

(3)部门税前营业利润=可控贡献毛益-不可控固定成本

(4)部门税前利润=部门税前营业利润-总部分摊的管理费用

2.利润中心业绩评价指标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1)以产品的贡献毛益作为业绩评价依据不够全面,至少某些固定成本是在利润中心经理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而且在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划分上部门经理有一定的选择权。若以贡献毛益作为评价依据,可能部门经理为了提高自己的业绩人为调整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划分标准。

(2)以利润中心可控贡献毛益作为评价依据可能是最好的,它反映了利润中心经理在权限和控制范围内有效使用资源的能力。收入、变动成本以及部分固定成本在利润中心经理权限控制范围内,因而也可以对可控利润承担责任。这一衡量标准的问题是可控固定成本和不可控固定成本的区分较困难。

(3)以利润中心税前营业利润作为评价指标,可能更适合评价该部门对企业利润的贡献,因为有一部分固定成本不在其可控范围内而不适合对利润中心经理的业绩评价。如果要决定该部门的取舍,利润中心分部利润指标则更有意义。

(4)以利润中心税前利润作为业绩评价依据,通常是不适合的,公司总部的管理费用是利润中心经理无法控制的成本。企业把所有总部管理费用分配给下属部门可能是基于这样一个考虑,那就是提醒下属部门经理们注意:各部门提供的贡献毛益或分部利润必须抵补总部管理费用,否则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就不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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