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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0日

2016年注会《会计》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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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和范围

1.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是一种经营活动;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有两种后续计量模式。

2.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①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房屋等。

②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③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1.确认和初始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后续支出:

①资本化: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注意:科目使用

借: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在建)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贷:投资性房地产——厂房

资本化期间仍为投资性房地产,但不再计提折旧和进行摊销

②费用化: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注意:科目使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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