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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8日

高级会计师考试知识点:目标成本的设定(10.15)

高级会计师课程

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早着手学习,提前进入备考状态,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高级会计师各章节考试知识点,以下是《高级会计实务》第一章中的知识点,大家可以提前预学习一下。

目标成本的设定

产品目标成本=产品竞争性市场价格-产品的必要利润

目标成本设定是实施目标成本法的第一个阶段,设定目标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的核心是真实了解顾客对产品特性、功能、质量、销售价格等各方面需求。

(二)竞争性价格的确定

竞争性价格是指在买方市场结构下由顾客、竞争对手等所决定的产品价格。

一般而言,竞争性价格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因素:(1)可接受价格。(2)竞争对手分析。(3)目标市场份额。

确定竞争性价格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两种:

(1)市价比较法,即以已上市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加上新产品增加或减少的功能或特性(特性包括质量、外观等)的市场价值;

(2)目标份额法,即预测在既定预期市场占有率目标下的市场售价。

(三)必要利润的确定

从成本管理角度看,企业在确定产品必要利润并借此确定新产品目标成本时,除考虑投资者必要报酬率之外,还可能考虑以下两种不同行为动机对目标成本测定的影响:

(1)采用相对激进的方法确定成本目标(如提高必要利润水平),人为调低目标成本,增强目标成本对产品设计过程的"硬预算"约束力,并辅以成本目标实现的"激励"属性,以最终实现目标利润;

(2)采用相对宽松的方法确定目标成本(如调低必要利润水平),从而为产品设计提供相对较多的备选项,以提高产品设计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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