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应如何处罚?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培训

直播课程

会计职称万人模考

赵玉宝

抓住黄金备考期:及时解决自己在学习中暴露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

杨闻萍

各类考生如何备战2022初级会计

中级职称考前万人模考

李忠魁

抓住黄金备考期:及时解决自己在学习中暴露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

注会考前刷题集训

高志谦

老学员更享折上7折优惠,直播教学,多轮刷题,考前串讲

会计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3日

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应如何处罚?

a中级会计职称网校哪家好

《会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这是对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的规定。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的会计行为和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不仅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对其他单位的经济活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活动也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除了《会计法》以外,其他法律对相关单位的会计工作也作出了相应的规范,并赋予税务、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对有关会计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对相关会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职权。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对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一项原则。理解这一原则,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1.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应当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时,由某一个法律规定的处罚机关依据该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

2.如果某一个处罚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人给予了罚款处罚,其他机关不得再对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

更多会计知识可访问:正保会计网校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