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证劵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正保会计网校 证券从业培训

直播课程

如何突破证券考试及格线

满开麟

备考做到这几点 证券考试拿到及格线真是so easy!

证券从业实验班免费试听

冯冬梅

考试不过,下一期免费学,课程体系完善,讲师答疑助力

证券从业超值精品班

满开麟

经典班次,轻松备考,逐章精讲,扫除盲点

证券从业考试重难点

冯冬梅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重难点,考前重要学习资料

证券从业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8日

证劵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证券从业资格网校哪家好


【知识点】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基本权利 对基金收益的享有权、对基金份额的转让权和在一定程度上对基金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2)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3)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5)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6)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7)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1)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2)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注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1)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编辑推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培训

证券从业远程培训

证券投资考试培训班

证券从业远程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