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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3日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原物与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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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7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原物与孳息

1.原物与孳息

孳息是指物或权益而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由一定法律关系产生的物。

【解释】原物与孳息是两个独立的物。

2. 孳息的权利归属

(1)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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