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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3日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第二章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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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一、银行卡的概念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二、银行卡的分类

银行卡依据不同的划分方式有不同的分类。

1.按照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为境内卡和境外卡。

2.按照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可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信用卡因其具有的携带便利、使用简单、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特点,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信用卡还可以按照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它具有透支消费、期限内还款可免息、卡内存款不计付利息等特点。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必须先按照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以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借记卡是指先存款后消费(或取现)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按其功能的不同,可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及储值卡。借记卡是一种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购物消费等功能的信用工具。借记卡也可以通过ATM转账和提款,不能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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