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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3日

税务师《税法二》专家点评:税前扣除(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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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练习日期】2016年03月04日

某企业2014年发生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200万元,其中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为18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为20万元。假设该无形资产于2014年7月开发完成,按10年进行摊销,则该企业2014年可以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 )万元。

A. 30

B. 39

C. 33.5

D. 43.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可以加计扣除50%:20+20×50%=3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可以扣除的摊销金额:

180÷10×6/12×150%=13.5(万元),该研究开发费用在2014年可以扣除30+13.5=43.5(万元)

【点评】本题目正确率50.50%。本题目主要考核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知识点。研发费用可以加计50%扣除,这是考试中经常考核的,发生20,可扣20 20*50%=30;另外一个是摊销,7月完成,从当月开始摊销,这是与固定资产不同的地方,固定资产是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这道题目掌握好这两点基本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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