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优惠
正保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师培训

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08日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优惠

初级会计职称

税收优惠

①免征: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

②减半征收:花卉、茶、香料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

③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

④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两年以上的,按其投资额的70%在满两年时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⑤加速折旧: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⑥减计收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⑦应纳税额抵免,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师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