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 想练就练 瞬间提分答疑
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随时消除知识死角直播
名师大咖面对面 有问有答收获多【考点】第8章 第2节 破产申请的受理
【难度】易
(2)D会计师事务所能否担任破产管理人?说明理由。
【解析】D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
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不得担任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本题中,D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担任过A公司财务顾问。已不属于3年内担任债务人的财务顾问,所以不需要回避,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
【考点】第8章 第3节 管理人资格
【难度】易
(3)针对董监高的绩效奖金及工资,破产管理人有何种权利?如何处理?
【解析】针对董监高的绩效奖金及工资,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返还上述非正常收入。
①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绩效奖金”形成的债权,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②因返还“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债权,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作为“拖欠职工工资”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考点】第8章 第5节 破产债权的申报
【难度】中
(4)对于A公司向E信用社提出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解析】A公司向E信用社提出的抗辩理由不成立。(1)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2)由于一般保证人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对A公司而言即使主债务未到期也视为到期(加速到期),故A公司抗辩理由不成立,E信用社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考点】第8章 第5节 保证
【难度】中
(5)F银行于2021年7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G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解析】F银行于2021年7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G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成立。根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券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本题中,G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虽然F银行已向A企业申报了债权,也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G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考点】第8章 第2节 破产债权的受理
【难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