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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2.标准宣贯实施还需加强。
标准工作存在“重制定、轻实施”的现象。标准宣传缺少统筹安排,宣传力量不足,宣传形式单一,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氛围还没有形成。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企业贯彻落实标准的情况缺乏有效掌控,现有法律法规对企业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措施较为分散、操作性不强,部分标准发布后被束之高阁,实施效果不理想。
3.标准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以及其他多个行业领域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存,标准制定和发布涉及多个部门,标准种类庞杂,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一些内容交叉重复,缺少统筹管理工作机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标准审查专业技术力量不足,有关司局与所属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有待改进。标准制修订周期过长,立项和审批发布程序需要完善。标准实施情况反馈机制尚未形成,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有待畅通。
4.标准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
对安全生产国际先进标准的跟踪和关联度研究不够,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不足,对国际先进标准的简单转化多,深入研究达到完全消化吸收的少。我国安全生产标准的总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同类标准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具有自主创新并得到国际认可的标准数量不多。
5.标准制修订经费有待提高。
标准制修订工作需要开展前期调查研究,需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邀请专家论证,有些标准还要反复进行试验和检验,这些工作都需要充足的经费支撑。多年来,新制定一项标准经费是5万元,修订一项标准经费是3万元,严重影响了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导致有些标准质量不高,有些标准立项后不能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