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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 二级建造师培训

拉萨二建培训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

课程介绍

二级建造师首推环球网校,据统计,环球的二级建造师的培训效率是所有机构中非常高的,流水线式的考证方式简单粗暴,非常有效。再说考生最关心的老师,二级建造师培训哪些老师好,环球的二建老师比如张君,王丽雪,孙文波,李莹,苏婷,安国庆等都是业内最受欢迎的一批老师,无论是从讲课质量、方法、效率来说都是顶尖的,尤其是考前的押题,押中率非常可观,受到二级建造师考生的一直好评,口碑好,才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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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AI系统班,科学·省时·超高性价比

主讲老师:张君,王丽雪,孙文波、李莹、安国庆、苏婷

适合专业:管理、法规、建筑、市政、机电、公路、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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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AI畅学班,零基础·涵盖考试大纲全部内容

主讲老师:张君,王丽雪,孙文波、李莹、安国庆、苏婷

适合专业:管理、法规、建筑、市政、机电、公路、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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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 AI
    系统班
    单科:480元 全科:980元适合学员:有一定行业经验,但缺乏科学学习规划,学习时间不够充裕,效率较低,自学能力较强的学员;包含内容:学习方法论,备考指导,直播大班课,考点精讲,优选"题"分,万人模考;课程服务:用户中心24小时内答疑,考试重要节点短信提醒,支持课程讲义/视频下载,支持APP、Ipad做题、听课,智能学习报告/题库。
  • AI
    畅学班
    单科:880元 全科:1980元适合学员:第一次考或往年裸考二建,需要全面、系统梳理知识点,现场经验不足,对工序缺乏了解的学员; 包含内容:基础课程,实务操作与案例特训,直播密训,应试技巧,临考资料;课程服务:24小时内答疑,重要节点短信提醒,课程讲义/视频下载,支持APP、Ipad做题、听课,阶段测评检测学习效果,微信班主任督学服务。

师资详情

张君

张君

环球网校建造师管理讲师立即试听
环球网校建造师管理讲师,硕士。讲授建造师管理1v1直播课程,累计授课时长500小时以上,学员反馈好评率高达98% 。擅长使用图表对比记忆法,归纳总结法,重点突出,通俗易懂,适合零基础学员学习。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2018年二建考点预测准确,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

王丽雪

环球独家金牌讲师立即试听
环球网校建造师法规讲师,年轻实力派教师代表,民商法学博士。主导编写法规考试教辅及著作数部,累计培训人次50W+,具有丰富的录播及1v1直播授课经验;授课风格个性突出,不拖泥带水,被学员称作"法规女侠",内容讲解精辟细致,脉络清晰,善于总结分析,首创"鱼骨图"教学法深得学员喜欢。

孙文波

环球独家金牌讲师立即试听
环球网校建造师建筑讲师,土木工程硕士,1v1直播间人气讲师。现任教于上海某高校,具有长期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的授课经验。主要讲授建筑、铁路实务,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基础知识的讲解,善于将考点中的重点知识与实际考试相结合。教学认真细致,善于抓住考试重点、难点,每年为数万考生做考前动员。

李莹

环球网校建造师市政讲师立即试听
环球网校建造师市政讲师,硕士,1v1直播人气讲师。参与编写多部建造师考试培训教辅,每年1v1直播授课次数高达100次以上,累积培训人次已达30万。授课不拘泥于教材,擅长提炼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对比分析,将复杂问题通俗处理,易于理解。课堂活跃,深受广大考生欢迎,被学员称为"大莹老师"。

安国庆

环球网校建造师法规讲师立即试听
环球网校建造师法规/公路授课老师,工学、管理学双学位,国家一级建造师、中级经济师,中级工程师。主讲建造师公路实务、法规,专业知识扎实,讲义图文并茂,善于以生活实例讲解考点,通俗易懂;讲课针对性强,善于研究考试真题,探究出题思路,提高学员应试能力;课堂授课富有激情。

课程内容

包含课程
入学测评,学习方法论,科目指导,考点精讲,智能题库,1V1直播,真题解析,直播密训,必做200题(含视频解析),案例专项,模考点题,应试技巧,内部资料
套餐资料
支持word讲义下载,精讲班安排课后作业,高频考点汇编讲义,题库支持电脑、移动端
套餐服务
用户中心24小时内答疑,考试重要节点短信提醒,支持课程讲义/视频下载,,支持APP、Ipad做题、听课,阶段测评随时检测学习效果,专属学习计划助你高效备考,班主任督学制度,实务案例批改服务掌握答题技能
超值赠送
各科目思维导图,讲师讲义,历年真题模拟卷,案例强化一本通,纸质资料包邮到家

    移动课堂


  • 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
  • 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
  • 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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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出现,当事人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

  (一)协商解除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同时,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

  1.随时解除

  随时解除,即用人单位无需以任何形式提前告知劳动者,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

  预告解除,即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6的规定,适用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