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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项目工作范围变更控制系统
工作范围变更控制系统规定了项目工作范围变更应遵循的程序,包括书面申请、跟踪系统以及批准变更所必需的批准层次。范围变更控制系统应融人整个项目的变更控制系统。
下述工作范围变更程序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参与方包括三方: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对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各阶段发生的咨询服务工作范围的变更控制,由于只有业主和咨询工程师两方,因此变更控制程序变得相对简单,可根据下述内容适当取舍。
(一)申请变更
咨询工程师、业主和承包商均可对合同工作范围提出变更请求。
咨询工程师提出变更,多数情况是发现设计中存在某些缺陷而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修改工作可由咨询工程师自己完成,也可以指令承包商完成。
承包商提出的工作范围变更主要是考虑便于施工,同时也考虑在至少满足项目现有功能的前提下,可以降低费用和缩短工期。承包商提出变更请求,除说明变更原因外,还必须说明变更对项目产生的影响(主要指变更后可能增加的费用额以及对项目使用功能和质量的影响)。
业主提出变更,则常常是为了提高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质量要求。
(二)审查和批准变更
对工作范围的任何变更,咨询工程师必须与项目业主进行充分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咨询工程师发出正式变更令。
项目业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授予咨询工程师批准变更的权力,这里所说的“一定程度”是指由于变更使项目费用增加的金额或导致工期延长的天数。如某项目规定,如果一次变更使项目增加的费用低于10万美元,工期延长少于3天,工程师可自己决定是否批准变更,不必事先与业主协商;如果费用变更在10万美元以上,工期延长在3天以上,则必须报业主审批。
咨询工程师批准工作范围变更的原则如下:
(1)变更后的项目不能降低使用标准;
(2)变更工作在技术上可行;
(3)业主同意支付变更费用;
(4)变更工作对总工期的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