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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对于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建议
1、积极制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双边协定一些发达国家为了鼓励和保护本国对外投资,制定了较完整的法律制度。如美国有“对外投资保证制度”;德国有《对外经济法》。我国也急需专门制定和建立一部相关法律,如《海外投资法》或《海外投资保险法》,鼓励和保护我国企业本土化、国际化,使我国的海外投资能够有法可依。同时,我国政府应在WTO的规则体系下,加快和世界各国签订双边或多边投资保护协定,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环境。
2、政府应制定中国海外企业本土化的总体规划和战略指导政府应根据我国各产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在了解世界各主要投资地区的产业分布、投资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关系的基础上,定期发布我国海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重点投资地区、行业的指导意见。指导不同产业的企业到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地区投资,利用当地的资源,人才和市场,从而顺利实施本土化,占领当地市场。
3、完善跨国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海外企业本土化做好后勤服务首先,政府要充分发挥其对企业的服务功能,成立“海外投资信息中心”,提供相关的投资信息服务。
其次,在海外投资相对较多的国家集中设立“海外投资服务中心”,提供信息咨询,代办申报等服务,把贸易、银行、保险、航运等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集中到一起,使中国厂商在当地投资的全部手续可以在短时间内办妥,以提高效率;在这方面,中国台湾在海外设立的“中国台湾贸易中心”值得我们借鉴。
最后,由于我国的商业协会大多是半官方的机构,所以可以由政府牵头,协会定期组织行业内的海外投资经验交流会,从而提供给企业一个相互学习,互通信息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