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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联考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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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考研师资介绍
董仲蠡 清新脱俗、逻辑清晰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王江涛 风格鲜明、趣味十足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郝明 逻辑清晰、耐心专业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张鑫 风格鲜明、幽默风趣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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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考研法律硕士:立法继承发展关系(下)

13.明太祖朱元璋亲自督导编制的《大诰》虽说取法于西周时期周公训诫臣民的《尚书?大诰》,但仍可视为具有创造性的立法成果,是明朝具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刑法令和案例。

14.明初不尚例的单独使用;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定《问刑条例》,使之成为正式法律,尔后开始出现了律例并行的局面;至万历年间,始将律例合编为一书,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称《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开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先例,并影响了清朝。

15.《明会典》乃是模仿《唐六典》的制作,以六部官职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和事例,颇具行政法典的特征。

1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其体例,条中公沿用明朝旧制,无异于明朝的翻版;它为《大清律例》的制定打下了基础。《大清律例》以《大明律》为蓝本,其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篇。

17.《大清现行刑律》(1910)是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删改而成的,并附《禁烟条例》和《秋审条例》,其被作为《大清新刑律》(1911)制定完成之前的一部过渡性法典。

18.《大清新刑律》(1911)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另附《暂行章程》;同《大清律例》和《大清现行刑律》(1910)相比较,《大清新刑律》(1911)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有较大的改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19.《大清民律草案》(1911)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民法典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其中前三编由日本法学家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而后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带有浓厚的中国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色彩。

20.清末商事立法后期(1907年─1911年)的《破产律草案》内容较《破产律》周详,注重对中国传统商事习惯的采用。

21.清政府于1907年颁行的诉讼法规《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是作为《法院编制法》以及刑事,民事诉讼法颁行前的一部过渡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