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 法律硕士培训> 法硕课程老师
新东方在线 法律硕士培训

法硕课程老师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新东方考研法律硕士免费试听
  • 考研法硕民法学视频课程
  • 考研法硕法理学视频课程
  • 考研英语突破提分关键策略
新东方考研法律硕士选课中心
请选择您所需要的辅导课程
法律硕士全方位掌握知识点
1、基础阶段
  • 清晰定位,明确目标方向,夯实基础,搭建只是框架
2、真题阶段
  • 近五年真题详细讲解,掌握解题思路,提高应试能力
3、大纲解读
  • 第一时间掌握大纲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复习方向
4、冲刺阶段
  • 重点掌握高频知识点,分析命题趋势,查缺补漏,巩固薄弱环节
5、模考阶段
  • 考前实战演练,培养临考状态,临门一脚,抓大放小
法律硕士学习方案
新东方考研师资介绍
董仲蠡 清新脱俗、逻辑清晰

新东方在线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主讲四六级翻译。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新东方教育集团优秀教师。毕业于吉林大学,07年加入沈阳新东方学校。主授国内考试课程,横跨综合、词汇和阅读各类课程。英文底蕴深厚,课程充实紧凑,对考试分析透彻,考点把握精确。

王江涛 风格鲜明、趣味十足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多年考研英语教学经验。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字帖》、《十天搞定考研词汇》等。

郝明 逻辑清晰、耐心专业

新东方考研政治学科负责人、主讲老师,集团优秀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十年考研政治一线教学经验,考研政治全能型教师,擅于从命题人的角度剖析知识考点,梳理重点难点。使学员轻松愉快的掌握破题套路,玩转考研政治。授课逻辑清晰、语言风趣幽默,深受学员欢迎的"好老师"。

张鑫 风格鲜明、幽默风趣

北京工业大学工科硕士,新东方在线管综数学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秉承"审题+结论=玩转教学!" 的教学理念,倡导"做题、变题、讲题"三步学习法,通过独特的思维训练让学员轻松提分。

选择新东方在线的8个理由
  • 专业名师

    精选名师授课
    授课经验丰富
  • 教研团队

    数百人教研团队
    精细模块化分工
  • 授课方法

    直播、录播结合
    学习效果事半功倍
  • 培训经验

    十数年辅导经验
    提高复习效果
  • 高清视频

    涵盖考试重点难点
    支持打包下载
  • 上市机构

    纽交所上市公司
    全国数千家代理
  • 正规公司

    公司备案资质完整
    安全可靠有保障
  • 百强品牌

    连获多项大奖
    受到广泛认可

学习资料

法硕考研法理学必背主观题

【简答题:简述法律关系的特点】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 系,即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首先,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 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其次,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 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再次,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在现实社会 生活中得到的具体贯彻。最后,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符合法律规范的社会关系。

第二,法律关系是一种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 现象。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和实现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承认法律关系 的意志性,并不能否认它的客观性。

第三,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之所以属于思想社会关 系,就在于它是根据法律规定而结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中都包含着主体 的权利与义务,但它们在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中的表现形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