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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老师:沈磊,孙玉保,王双增
适合专业:合同管理、三控、理论和相关法规、监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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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的特点
(1)债权的转让在合同内有约定,但不改变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人不得拒绝。
(3)对第三人履行债务原则上不能增加履行的难度和履行费用,否则增加费用部分应由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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