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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 监理工程师培训

建筑工程监理视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4日

课程介绍

环球网校的监理工程师课程算是优中选优,孙玉保老师的法规和三控都是非常受到考生认可的,案例的王双增老师是建筑培训行业的大牛了,讲课不枯燥,思路开阔。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今年开通了零基础畅学班,可以三年免费学,免除了考生的后顾之忧,价格也是网校里面最良心的,非常推荐监理工程师考生选择。

热门推荐

监理工程师零基础畅学班

监理工程师畅学口碑班,考前直播密训,考前10页资料

主讲老师:沈磊,孙玉保,王双增

适合专业:合同管理、三控、理论和相关法规、监理案例分析

免费试听

监理工程师基础班,性价比之选

主讲老师:沈磊,孙玉保,王双增

适合专业:合同管理、三控、理论和相关法规、监理案例分析

免费试听

课程详情

  • 畅学
    口碑班
    单科:1580元 全科:4880元适合学员:自学能力差需系统课程辅导,首次参考 希望能2年取证的学员。包含基础教学课程+考点密训,考前10页资料。当年考试不过,三年免费重学。
  • 基础班
    单科:880元 全科:2680元适合学员:基础较好需系统提分,参加过考试需查漏补缺的学员。预算较少,注重课程性价比。

师资详情

沈磊

环球网校建造师管理讲师立即试听
英国法学博士,北京某高校法学副教授、硕导,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法学、经管专业本科生、研究生讲授《民法》、《经济法》、《合同法》等课程,积累了丰富的课程讲授和考试辅导经验; 讲课重点突出、系统全面、逻辑严密,赢得了学员的广泛好评。
孙玉保

孙玉保

环球独家金牌讲师立即试听
高级经济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在某大型集团公司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并兼任某学校教学工作多年;撰写《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考点和答疑精选》等教辅,发表论文20余篇;具有多年的实操经验,教学深入浅出,条理清晰,深受学员好评。

王双增

环球独家金牌讲师立即试听
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土建计量资深导师。多年施工管理,造价咨询,现场监理等工作经历,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受邀在搜狐等网络媒体进行网络辅导,并在《信报》等报刊发表辅导文章数篇,曾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等多家媒体采访。编写多部辅导书,讲课环环相扣生动易懂,重难点突出。

课程特色

大师精讲班 讲师分析考点
王双增、孙玉保、张宝魁等讲师独家授课。精讲班学习一遍后可以掌握。整本书历年考试所有重点,重要考点均匹配历年真题讲解,帮学员迅速提分
考点强化班 目标性强化考点
就教材内容进行进一步提炼,分析历年高频考点。短时间高效强化考点,目标性更强,更有针对性。
经典习题班 强化掌握考点
习题班通过讲解大量经典习题,以题带点,对重要知识点进行辅助记忆。

    移动课堂


  • 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
  • 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
  • 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
  • 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

学习资料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实质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新修改)(2)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可以将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界定】(了解)

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旧规定是 10 周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法人(新修改)

法人不是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成立的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法人的设立目的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将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