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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 房产估价师培训

房产估价课程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热门课程

房地产估价师资料大礼包

价格:¥0/科

老师:张宝魁,史贵镇

特色:内容说明 方法指导

房地产估价师自学班

价格:¥780/科

老师:张宝魁,史贵镇

特色:教材精讲 明确重点

房地产估价师畅学口碑班

价格:¥980/科 ¥2980/全科

老师:张宝魁,史贵镇

特色:内部密卷 内部资料 案例考前直播密训

房地产估价师学习方法论

价格:¥0/科

老师:张宝魁,史贵镇

特色:掌握备考策略



班型选择
  • 畅学口碑班

    适合学员:
    零基础或考试多年未通过,自主学习能力弱,欲提高备考效率,并以"高质量"培训顺利通关的学员

    套餐内容:
    备考指导 教材精讲班 经典习题班 模考点题班 真题解析班 内部密卷 内部资料 案例考前直播密训 教研团队精编专属学习计划 24小时在线答疑 考试节点提醒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考试不过两年免费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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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程班

    适合学员:
    基础薄弱、复习时间较短,对考点和命题方向把握不准,想以性价比高的课程系统复习通过考试

    套餐内容:
    备考指导 教材精讲班 经典习题班 模考点题班 真题解析班 24小时在线答疑 考试节点提醒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考试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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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学班

    适合学员:
    有一定基础,但知识系统性欠缺,学习有疑问,但无人答疑,想进一步提高,确保顺利通关学员

    套餐内容:
    备考指导 教材精讲班 经典习题班 24小时在线答疑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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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介绍

张宝魁

天津某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精品课《建筑工程施工》主讲教师,多次获得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励;编著《建筑施工技术》等多部著作,发表科研论文20多篇;教学严谨,为人质朴醇厚,深受学员喜爱。
紧扣考纲 权威教师 功底深厚 免费试听

史贵镇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拥有房地产估价师、副高级经济师等多个资格证书;具有多年房地产行业管理经验,在房地产估价领域、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地产市场管理、产权管理等方面实践经验丰富;主编过《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考前突破》。
思路清晰 通俗易懂 生动活泼 免费试听

待定

待定

张宝魁

史贵镇

学员实评

张宝魁老师的精讲班,讲解的很细致,对于初学者很有帮助,重点明确,学习起来很愉快。课件制作的质量很好,清晰明了,还可以下载音频,业余时间也可以拿出来加强记忆,整体感觉很好!史贵镇老师讲课内容紧密有序、生动丰富、结合实际、紧扣考纲,讲解答题技巧,非常实用;课堂练习能让我们对上课的重点内容进行复习巩固,加深记忆。

培训流程
在线
咨询
  • 阶段

    夯实基础

    时间:3月--4月 掌握全书知识点

    班次:
    备考指导、教材精讲班、全面熟悉教材考点!

  • 阶段

    重点强化

    时间:5月--6月 巩固必考点

    班次:
    经典习题班、海量刷题,强化记忆!

  • 阶段

    强化进阶

    时间:7月--8月 模考特训

    班次:
    模考点题班、真题解析班、排疑解难!

  • 阶段

    考前冲刺

    时间:9月--10月 考前秘押

    班次:
    内部密卷、内部资料、案例考前直播密训!

移动课堂
  • 移动课堂

    随时随地放心学

  • 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
    充分利用零碎时间

  • 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
    就练,瞬间提分

  • 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
    就练,瞬间提分

  • 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
    有大收获多

  • 在线咨询
五大优势

精准覆盖考点,三阶段进阶授课模式,高效省时学习
2小时案例考前直播密训,专项强化,快速提高30分
24小时在线答疑解惑服务,精编学习计划
赠送全科题库,随时随地刷题
重修保障无忧学习

学习资料

  一、房地产抵押的需要:

  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用于担保债务履行的房地产为抵押房地产。

  二、房地产征收征用的需要:

  房地产特别是土地,是各种生产、生活活动都不可缺少的要素,又不可移动,有时为了国防和外交以及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国家不得不征收或者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强制性的,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给予公平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是国家将集体所有或者私人所有的财产强制地征归国有,不存在返还的问题,通俗地说是“强买”;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是国家强制地使用集体所有或者私人所有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通俗地说是“强租”。

  三、房地产税收的需要:

  自古以来,房地产是一个良好的税源,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较多,名称也不尽一致,如房产税(房屋税)、地产税(土地税、地价税)、房地产税(不动产税、财产税、物业税)、契税(不动产取得税、不动产移转税)、土地增值税等。在现代市场经济下,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一般是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价值、租金或者以它们为基础的房地产价格差额、增值额等。为了防止偷逃税款、避免税负不公及说服纳税人,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真实的房地产价格、价值、租金,需要以公平合理的计税价值(或租金)为参考核定计税依据。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也可能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计税价值,以说服税务机关重新核定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