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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5、油浸型(O)。将整个设备或设备的部件浸在油内(保护液),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外面的爆炸性气体环境。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6、充砂型(q)。在外壳内充填沙粒或其他规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或高温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7、无火花型(n、nA)。正常运行条件下,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也不大可能发生引起点燃的故障。该类型设备仅适用于2区危险环境。
8、浇封型(ma、mb、mc、mD)。将可能产生引起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部分的电气部件,浇封在浇封剂(复合物)中,使它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2区危险环境。
9、特殊型(S)。特殊型设备是指国家标准 未包括的防爆形式。采用该类型的电气设备,由主管部门制定暂行规定,并经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认可,方可按防爆特殊型电气设备使用。该类型设备根据实际使用开发研制,可适用于相应的危险环境。
10、粉尘防爆型。采用限制外壳最高表面温度和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的方式,以防止可燃性粉尘点燃。根据其防爆性能,可选用于20区、21区或22区危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