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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检查内容
1.安全出口的形式
利用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时,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因素紧密联系,具体检查要求见本章第三节相关内容。
2.安全出口的数量
安全出口的数量与安全出口总宽度、安全疏散距离有直接关系。当安全出口总宽度足够时,还应保证在不同人员分布条件下的安全疏散距离,二者相互结合才能使安全出口的布置更加合理。为满足人员在建筑着火后能有多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的要求,一般要求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对于仅设一个安全出口的建筑,必须检查各种类别的建筑是否满足相应的要求。
(1)公共建筑。当公共建筑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时,需满足: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的公共建筑,其耐火等级、建筑层数、每层最大建筑面积和使用人数符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六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3)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