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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是什么?

分类:会计实操 | 更新时间:2022-01-21| 来源:转载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是什么?

1.租住的房子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注意,是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你们仅仅是房屋使用人。因为房屋产权不属于你们公司,所以房屋附带的土地产生的使用税也不应该是你们公司承担。这个土地使用是作为房屋的载体使用,国家出让土地时,是出让给了房屋所有者,而并不是你单位,所以其纳税义务应该是由房屋所有者承担。所以税局核定时,不应该直接向你单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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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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