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 会计职称培训>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职称培训

直播课程

会计职称万人模考

高志谦

抓住黄金备考期:及时解决自己在学习中暴露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

直播预约
中级职称考前刷题集训

侯永斌

考前集训、刷题集训、真题演练、摸底测试、考前串讲

直播预约
中级职称高频考点

高志谦

考前必学,这些考点必须掌握

直播预约
初级职称免费试听

赵俊峰

经典课程,5大课程系统学,精品好课,逐章精讲

直播预约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来源:会计职称网校 发布时间:2016-08-26
会计职称网校哪家好

以下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知识点:《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1)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纠纷。

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补充说明

【1】继承纠纷由专门的《继承法》调整。

【2】经济仲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纠纷;对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能提请仲裁。

【3】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点击进入:会计职称培训

1 2

免费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