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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2021年初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分类:会计职称 | 更新时间:2020-11-30| 来源:教育联展网
广东汕头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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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公告
汕头 汕头:12月14日至25日24:00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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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根据(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五)本通知所述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均应在报名时具备条件,而不是考后资格复核时具备报名条件。

  (六)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七)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组织

  (一)我省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级以上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各地报名具体安排由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另行发文通知。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进行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根据《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9〕8号)规定,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考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报名前应先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其中深圳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https://public.szfb.sz.gov.cn/acc)进行。

  (三)我省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统一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我省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至25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2月25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四)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网上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3.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支持打印;如报考人员遗失或漏打的,我省将在考后资格复核前开通补打印渠道。

   六、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有关规定,2021年度我省初、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15元/科,合计9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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