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有哪些?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文化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专科层次的高等自学考试。
二、报考专科第二学历或本科的条件是什么?
1、专科段(基础科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本科段
报考条件与专科段基本相同。但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部分省市已开通专科毕业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的制度,缩短考生办证时间。
3、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报名时间
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
自学考试每年举行四次考试,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份。但并不是每个地区都考四次,有的地区只考4月和10月两次,也有些地区考三次。各地区的报名时间也不相同,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2018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2018年1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开始;
2018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开始;
2018年7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开始;
2018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开始。
报考流程
一、报考手续
各地自学考试报有两种形式。有的地区实施网上报名,有的地区实施现场报名。
二、实施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三、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四、办理报名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五、如何报考部门委托开考或验收性考试专业?
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委托验收性考试,报考者都必须到委托开考的部门申请参加考试,由该部门到所在地区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县(市、区)自考办及其报名报考点不办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部门委托验收性考试的考生个人报名报考手续。
六、怎样选择专业与考试课程?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许多省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合理安排。
自学考试者必须在当地自考委向社会公布开考的专业中,选择一个适合于自己的专业报考。我们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基础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专业。
自考生在选定专业进行报名注册后(结报考者直接报考),要在所报专业设置的省自考委向社会公布的当次考试课程中,选择参加当次考试的课程。
免考申请条件
一、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
免考手续办理流程
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考试安排
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 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学校:
为使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起,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的开考次数调整为一年开考3次,分别为1月、4月、10月,7月不再安排考试。
根据《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的规定,结合我省调整开考次数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各次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和使用教材一览表(见附件1-4),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生须按照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编印的最新一期《报考必读》中的规定选报专业。
二、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基础科段)(本科段)四个专业开考课程安排另文通知。
三、2018年4月14日下午和2018年10月20日上午安排开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只接受香港籍考生在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报考。
四、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时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