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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10月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分类:自考 | 更新时间:2020-09-02| 来源:转载

【摘要】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了解到,关于做好2020年10月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已公布,为方便考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9月7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时间:9月7日9时—11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对象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对象均为在籍考生。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在籍考生在选课时,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未采集过照片的自学考试在籍考生,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自治区任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照相。采集照片时须设置背景为蓝色,不再使用“年份、考试名称”的前景和带“旗县(市、区)”字样的背景。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我区设置呼和浩特一个考区。不设立考点的盟市要继续做好考生照相、免考材料提交、毕业初审、提供试卷和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二)2021年下半年之后,国家开考专业目录及课程计划将进行调整,请考生尽快完成所报考专业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及时申请毕业。考生须认真阅读《关于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了解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相关政策。

(三)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凡未在网上办理报名、缴费事宜的考生,考核结果将无法记入成绩数据库。

(四)本次报名不受理免考、转考申请。申请免考、转考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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