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考后资格复核时,社保缴纳年限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
(二)考后资格复核时,社保缴纳年限小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除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外,还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
(一)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
城市规划师
课程资料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