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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部分课程是如何进行免考的?

分类:自考更新时间:2018-01-29

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部分课程是如何进行免考的?

  答:根据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的规定,对符合免考规定的课程给予免考。

  (1)公共政治课的免考问题。公共政治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  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 ,报考高考自考本科,可以免考公共政治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问题

  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高等数学课程的免考问题

  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不能免考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本科自考的高等数学课程。

  (4)英语课程免考的问题

  根据省考试院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考本科的英语课。

  各类外语专业及专科以上毕业生;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免考本科英语课程;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3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本科英语课程。

  (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免考问题

  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6)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问题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教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要求较低的课程。

  3.参加本科试点考试的考生是如何注册的?

  答:凡参加本科试点学习的学生,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工作,按专业进行编班,按省、市考办自学考试报名管理办法集体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每位学生即取得自学考试的考试号,取得了考籍,这样学生就可以参加国家统考课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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